尊敬的网友:
感谢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古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也是中小学语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修订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对于古诗词的学习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学习中国古代优秀作品,体会其中蕴涵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在分段和领域学习目标中,对于古诗词的学习提出“诵读儿歌、儿童诗和浅近的古诗”“体验情感,展开想象,领悟诗文大意”“用历史的眼光和现代的观念审视古代诗文的思想内容,并给予恰当的评价”等具体要求。
古诗词吟诵是语文学习的重要形式,这对于学生语言积累,理解和感悟古代文化精神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课程标准也提出义务教育和高中两段的诵读推荐的篇目。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推荐诵读古代诗词115首;高中阶段推荐诵读诗经、楚辞、唐诗、唐宋词等。
作为课程实施中的重要依据——教材,也充分体现了课标精神和要求。据本市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统计,选修教材中共选入课文40课,含诗歌90首;要求诵读诗歌共60首;纳入综合性学习,要求鉴赏的诗歌,共4首。选修教材有《古代诗歌与散文鉴赏》模块,其中重点鉴赏诗歌15首,并推荐阅读15首。古诗词学习成为语文课程中的重要部分,且在专题学习,研究性学习,学生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校本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中均以不同形式呈现。
若开设更为专业化的古诗词吟咏课程,需要有一定的古代音韵学基础,掌握古代诗歌入乐的谱式等,与目前语文教学的普及性、注重共同基础要求不甚吻合。
一些学校以语文课程进行古代诗词诵读奠定基础,利用学校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为有专长发展需求的学生提供了吟咏方面的指导。
网民“芦蒲舍人”的留言为我委提供了宝贵意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更多样的形式使我国古代诗词文化得以更好的传承。
市教委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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