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宾泰公寓的业主,今天我是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求助于政府有关领导。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小区C座一楼大厅旁的物业办公用房多年来由原物业公司员工高某爱人出租给《可优肉品》作为商业用房。原物业公司退出、新物业公司进驻将近2年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多次与其接触,但是对方态度十分恶劣,摆出一副黑社会的样子扬言:"谁要是把我这块跟肥肉搅黄了,我跟他没完!"房子至今仍然由高某爱人出租,每年3万多元的租金由私人占有。对此,我们小区全体业主非常愤慨,但是始终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有些业主为了维权纷纷要求采取强硬措施。作为小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既要替业主维权更要维护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不希望采取强硬的手段。所以我们恳请有关领导帮助我们解决此事。谢谢!
尊敬的网友:
看到您的留言区委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经房管局物业办查证,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但该问题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办不具备管理权限,建议贵小区业主走法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办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详尽解释了相关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委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