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1981年出生,2008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目前在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央企驻津分支机构,企业非法人,但独立核算,在天津纳税)工作,合同起止日期为:2009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15日。本人户口已于2012年1月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迁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在塘沽有住房,户口也在住所处。我妻子为外地全日制本科毕业,目前在天津工作生活四年,现户口在老家唐山。想通过人才配偶投靠落户。
现塘沽区公安局户籍科要求我:提供公司的纳税证明,可是我们财务负责申报税务的同志说:税务不可能给提供的。我无法提供此材料。
恳请市局领导,能够考虑到我的难处,跟塘沽分局沟通一下,接受我的申请材料!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