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03年从我市入伍的军人,农业户口,户口以注销,我爱人是我市非农业户口,婚后有一子,是否可以随父亲是农业户口,如随其母是城镇户口,以后我退伍后可以在转回我们家跟我上到一起吗?现在当兵都不销户了,他们都可以随父,外省市也行,领导能否关注一下我们这类人员的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