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小*       提问时间:2013-10-21 16:32
标题:关于金钟街还迁补偿问题
内容:

    孙书记:

    国家的城镇规划政策非常好,但是为什么这一实施起来老百姓的实际困难都不考虑进去呢?都说是执政为民,政府为了城镇规划而规划,还迁房按照宅基地1平米换0.77平米,当初响应国家独生子女号召的国家一点政策没有,反而超生的只要交了社会抚养费就有30平米,现在什么房价,30平米最少20万,交社会抚养费最多交10万,您说我们这些响应国家号召的家庭能不心寒吗?还要我们拿出很多钱购买平米,如果你家里有农村亲戚您去问下都拿出来怎么多钱现实吗?国家好!党的政策好!我们都坚决拥护,但是到了基层实施起来,怎么让老百姓那么心寒呢!我们是弱势群体,希望我们底层的声音合法的传达,让执政者更多的关注到老百姓真正的难处!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3-10-31 11:3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小于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民政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您反映的“宅基地1平米换0.77平米”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可能存在误读。按照《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津丽党发[2009]24号),执行的是“主房拆一还一、附房拆二还一”的标准。

       根据《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征地补偿费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5号)的有关规定,对模范遵守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夫妻,给予征地补偿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号召的家庭享受征地补偿费奖励,超生夫妻缴纳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超生子女应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和居住权。关于这一政策问题请您予以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