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宁河县桥北镇大杨村的拆迁农民。当时镇里给失地农民上的养老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在2008年11月,本人的母亲达到了退休年龄, 去村里开证明的时候,必须要交给村里500元钱,否则证明不给开。交玩500块钱后连个收据都没有。我想咨询下领导,交的这500能不能帮忙查查是什么性质的钱,什么收据都没有这笔钱最终流到了什么地方。948(村里人多,每年达到退休的人也多,这笔钱数目还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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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政府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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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