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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水清 提问时间: 2013-10-15 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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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水岸银座销售面积与房本面积相差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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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领导好!
海河东路与河东十二经路交口正在销售的“水岸银座”酒店式公寓,销售人员向我介绍时说3#楼1901户建筑面积57.64平方米,而合同与房本面积都是5.55平方米,请问地产商这种做法是不是在偷税漏税,欺骗客户?这种房子我不敢买了,他们20000万定金不肯退,还叫嚣着说你去告我们吧,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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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李向阳 回复时间:2013-10-21 14:26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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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合同约定与房产证登记的平米数一致,而您又不能提供出卖人其它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您单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行为很可能构成违约,此时根据定金罚则,也不能相关定金的返还。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李向阳律师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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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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