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0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的情况,因您购买的货车(360kg五菱荣光)在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属于限制性准入车型,即该类车辆只允许生产型企业用于从事非经营性运输(自货自运),而不能用于经营性货物运输。因此,如果您使用该车辆从事自货自运性质的运输则须办理道路运输证才能上路运行。否则,不予办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如果您的货车从事的运输行为是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并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那么,该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畴,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才能上路运行。否则,就不需要办理,具体手续请联系您所在辖区的运管部门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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