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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籍贯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如因其他原因需要修改,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怎么办
变更条件
1、申报户口时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填错或信息录入错误的;
2、公民父母双方有一方籍贯是台湾省籍的,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3、因父(或母)离异后与台湾省籍同胞组成新的家庭,其子女要求籍贯变更为台湾省籍的。
所需要件
变更籍贯(不含变更为台湾省籍):凭本人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父或祖父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内部户口登记资料)。
变更台湾籍贯:凭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统战部门证明。
承诺时限
变更非台湾籍:需经分局批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变更台湾籍:需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监护人备齐相关材料到公安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4、核准审批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变更户籍手续。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各分局户政大厅或属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公安局派出所电话地址查询
和平分局解放桥派出所 承德道6号 233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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