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3-10-13 14:46
 标题:外地户口在天津买房相关问题咨询
内容:

    您好!

    我和我男朋友在天津滨海新区买的房子,他是天津集体户口,我是河北户口,我们还没领结婚证,他是主贷人,房产证上写2个人的名字,请问我还需要提供一年的社保或者完税吗?如果需要是房产证下来之前交完还是合同到房管局备案就应该提供呢?另外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和产权证什么时候下来呢

    谢谢您的回答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3-10-21 09:4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向滨海新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6378689。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给予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另根据《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已登记的房屋,因买卖、交换、赠与等原因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0-21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电梯智能阻车系统 蒙的是谁!
·新规出台之后,快递“不告而投”的现象解决了吗?
·《百姓问政》:乐享文化体育生活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现制糕点 食用农产品 保质期谁说了算
·直播间买食品 真的伤不起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