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天津市河东区冠华公寓,自2008年至现在一直在国外生活所以就暂停国内供热。现准备明年一月回国准备要求提供供热,请问如何办理手续?需要付整个冬季取暖费吗?是否可以从一月份负担取暖费?
尊敬的辛译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联系区供热办了解情况。经了解,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相关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暂停或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包括供用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