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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周**   提问时间: 2013-10-12 15:02
 标题:公积金还贷款相关问题
内容:

    我目前单身无房产 计划明年购置一套房产 想办理公积金贷款 请问我办理贷款购房过后 结婚后另一半的公积金可否用与还贷

    比如我每月需还款1200元我个人缴纳380元 企业缴纳380元 ,我没结婚时需另还款440元,结婚后另一半的公积金可否用来还这440元?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3-10-15 10:3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本市提取政策为“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建修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婚前贷款,婚后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可做增加配偶委提业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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