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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陈红卫 提问时间: 2013-10-11 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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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与装修公司的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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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3年4月与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了一份装修合同。之后,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更改了装修金额,而且更改了装修项目详单,并且冒充本人在客户栏中签字,单方面成立了一份装修合同详单,破坏了继续合作的基础。本人表示不认可。我认为违约是由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违法冒充客户签字引起的,本人想索回装修预收款,并要求其承担起民事责任,支付双倍违约金。请问:我可以提起上诉吗,可以达到我要的结果吗。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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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张东升 回复时间:2013-10-12 16:01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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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红卫网民: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假如建筑公司如您所说,私自替您签字修改合同这是违法的,所以更改后的合同无效,你可以按照原合同要求履行,由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您起诉到基层法院,法院根据情况确任是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具体起诉可以面谈。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张东升律师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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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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