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与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了一份装修合同。之后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更改了装修金额,而且更改装修项目详单,并且冒充本人在客户栏中签字,单方面成立了一份装修合同详单,破坏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本人表示不认可。违约是由天津阳光力天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违法冒充客户签字引起的,本人想索回装修预收款,并要求其加强管理责任并担负起民事责任,赔偿双倍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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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