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我有两个问题
1、本人名下未贷过款(包括公积金、商贷),但曾作为共同还款人还过公积金贷款。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角度考虑,如果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2、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当贷款提前还完的时候,我的账户里还有部分余额,这部分余额能取出来吗?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人,提前还款后,账户里还有余额,余额能取出来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