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领导你们好,我要咨询一下享受困难救助的问题。我是个单身母亲,患有乳腺癌和肢体四级残疾,我现在退休费每月1620元,我有一个女儿未婚,原先在外地工作,由于我爱人于半年前患癌症去世她便辞职回来照顾我,目前还没有合适的工作。因为给我爱人看病欠下不少的账需要还,到现在我都不敢看病吃药和复查,生活比较困难,还要靠亲属的照顾。虽然我把属于爱人父母的公产房屋2处都过户到我的名下,但还有其他儿女,只能住不能卖,况且有一处只是一间伙单,阴暗潮湿没法住人。这就是我的现状。请问我的情况符合困难救助的条件吗?如果不能,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帮我吗?我先谢谢你们了!
赵女士:
您好。我局相关处室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有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3-10-12
【民生词典】农村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