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3日,我公司人事部门拿我的资料去办理社保,由于我的户口是外地的(广东),身份证丢失了,现在办理的是临时身份证,有限期在2013年8月27至2013年11月26.
社保局办事人员不给于办理社保,理由是临时身份证不是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必须要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可国家明明规定了,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什么不给于办理,只是因为办事人员要手动录入信息,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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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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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