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的情况如下:
2011年5月-2012年9月已在北京上社保(五险),2012年9月离职后,保险中断,现本人欲将北京的社保关系转移回天津,并以个人名义继续缴纳,现有已下问题:
1.应该先和天津哪个部门联系,户口在宁河,能否告知联系电话?
2.北京的社保是否全部都可以转回天津,如: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
3.对于2012年9月至今,未缴纳的社保可否后补,如果不能,是否会对未来智取造成影响。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6日
【民生词典】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