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滨海新区教育局领导:
我们是2012年参加招考来海滨教育中心工作的老师,当时合同上签的报道时间是2012年8月20号,时隔一年,已经转正,为什么2013年9月份的工资依旧是实习期工资?请您费心调查,给我们合理的答复!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与新教师工资的核发有关文件的规定尚未下,待文件下发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