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标题:名门广场的产权证比实际面积小4倍,在每日新报上做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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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广场,已交3万定金,工薪阶层借钱很不容易,怀疑被骗,但是售楼处不予退还定金。工作人员给我介绍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所写面积相差了4倍,80多平米的房子产权证上只写17平米,有几个问题求助政府领导。
1、该项目的产权期限是70年么,每日新报宣传可公积金贷款,落户河西人民公园旁,70年产权。
2、该项目是否通过了国土房管局的有关部门审批,销售不但拿出了预售许可证,还拿出其他证件,看是齐全的。
3、这种实际面积与房产证面积差距悬殊4倍合法吗?
有没有什么隐患?是按民用住宅办房产证还是商业用房房产证?是否可靠?
4、将来水电是否提供,销售人员说是按住房提供,但订购许可上写的是住宅公寓,不一致,如果交房,是按商业用水电还是民用水电提供?
5、将来如果自住,只能住17平方,其他所谓赠送面积70平方(赠送了3个装饰性阳台),这阳台是只有使用权吗?还是需要另外出钱才能拥有阳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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