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自04年7月进入该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后转正,上保险及公积金。
13年6月9日公司要辞退我,因此产生劳动纠纷,7月1日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9月23号仲裁调解,我提出辞职,取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人事领导说已经为我办理了所有的退工手续,不需要再去公司,手续都在存档的人才中心。
但是9月24日我打电话问人才中心,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公司没有为我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现在我手里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就失业证、退工单等等。
我通过电话查询,我的社保已经从7月份开始停缴了,公积金也已经封存了。我再打电话给公司的人事,她说办不了退工,因为当初入职的时候没有用工,也没有就失业证。
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单位没有为我办理退工退档手续,能否算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能否以无法退工为由不给我办理退工手续?如果他们一直推脱我该怎么办?
3、未办理退工手续,单位能给我停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吗?
4、没有就失业证我再就业的话是否就不能证明我的工作经历?
面临再就业问题,
期盼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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