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海龙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9月25日
尊敬的刘海龙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集团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此项目大配套工程为遗留工程,原设计方案定为拉管施工,后由于现场情况不具备条件改为明槽施工,由设计院重新出方案并进行设计。图纸于7月5日由设计院送到市场开发公司计划部,7月8日由计划部转给工程部,但该图纸上的材料单管径与平面图管径不一致,后联系设计人确定管径规格并出具变更证明。该变更说明于7月22日由设计院送到计划部。工程部接到图后于7月24日下发给液化气工程公司,但因现场路由被绿化树占压无法进行施工。目前,液化气工程公司已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尽快解决现场占压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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