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在天津港保税区的一家电子企业上班,农业户口。我于2007年3月份来到保税区至今,公司一直给我缴纳五险一金。2007年3月份之前,我就职于津南经济开发区的电子企业,当时我因工作变动,于2005年8月-10月和2007年1月-2月两次中断缴纳养老保险,由于对这方面的政策缺少了解,间断的个人养老保险未及时缴纳。从2001年1月1日到现在,我已经缴纳了12年的养老保险(含两次间断)。
现咨询一下,我间断的两次养老保险现在是否可以补交,需要走什么手续,请给予解答。
急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农业户籍人员不能参加城镇个人的保险,其失业期间的保险也不能进行补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