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提出的申请租房补贴政策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租房补贴分为3种:廉租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一)廉租房实物配租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救助优抚待遇;
2、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
3、上年人均月收入在960元(含)以下的重残或双残家庭;
4、上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
5、上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的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家庭。
(二)廉租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1160元(含)以下;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上年收入在4.5万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三)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2200元(含)以下;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5万元(含)以下;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三种补贴”家庭,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和复印件:
1、 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 家庭户口簿;
3、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补助人员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
4、现住房有关材料;
5、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相应证明。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登录“天津住房保障网”进行查询,或拨打本市住房保障热线咨询电话:23394500。
特此答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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