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在营业厅2013年5月6日买了1000个二档电,却在6月15日被结算“年末剩余719”个电,比6月30日的结算日期提前半个月。加上折算的74个电,把793个电划分到今年(7月1日之后)的2640的一档定额电量里面,严重侵犯了用户每年一档电量的利益。
95598热线第一个接线员告之,“智能电表去年的就还是去年的”,两种电表两套标准?也更证明这种强行划分电量的做法极不合理。而且按他们不合理的算法,还少卖我们7个电。
我们打了4个长时间的电话,把问题反映给95598热线,要他们反映给相关领导,他们也答应了。结果第一个来电话的,我们以为是领导,又耗费大量时间重复说明情况,最后被告之她是抄表员。没得到他们相关领导的任何回复,95598就来电话问对回复满意吗?在业务厅买电之时,相关人员态度蛮横,拒绝解释,告诉我们要问就问95598去,还居高临下问我们“你买不买?”这都是什么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水电关系千家万户的群众利益,凭什么搞强行划拨电量?实属霸王条款。我父母身体不好,年事已高,把老人气得很厉害。
结算就应该统一6月30日,剩余电量不想让群众“占便宜”那就退钱消除相应电量,重新从2640算起。打着阶梯电价的旗号搞电量的主意,有欺诈百姓之嫌。伤民心害民意。实行了新规则,中间运行发现了问题,难道不应及时调整吗?
盼领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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