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
您好,
家庭关系如下:
我爷爷育有1儿3女,后再婚,育有1女。
现我爷爷去世,有一公产房,有不明之处,还望您指教。
1.公产房拆迁,拆迁款如何分割?
2.如果我爷爷的户口没有销户,是否可以拿着我爷爷的身份证,冒充领取拆迁款?如果可以,我们如何应对?如果不可以,是否需要公证?
3.如果我父亲的继母要更改承租人,是否需要所有人到场?
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司法实践中,公租房拆迁款一般由有资格继续承租公租房的人继承;二、(1)仅有承租人的身份证,不能擅领拆迁款;(2)公正与否由涉事人员协商,建议公正;三、因继承变更公租房登记的,需所有合法继承公租房承租人达成一致,但全部到场不是必要条件。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李向阳律师
2013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