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苗街村村民,2008年我爸和我妈离婚后,我和母亲生活,因房子是婚前财产,我和妈妈也没有分到房子,这些年就在外租房住,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些年的苦日子,盼到了军粮城新市镇快要搬迁的好消息,能够享受人均30平米的房子,可是新市镇搬迁政策上却写着:无房户没有选房资格。苗街村30年没放地基,如果放的话,我和妈妈不会分不到房子的。政策上提到大龄子女门口问题,请问区领导:我马上就到18周岁了,像我这种情况能得到大龄子女的门口吗?希望区领导能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想一想,不可能让我们无房住,去睡大马路吧!望区领导能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苗街村预计2014年年内还迁,具体还迁政策待还迁时由职能部门给予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