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北辰区人民政府 高区长:
今年七月我们楼下一 二层底商开了一家饭馆老根山庄。为扰民事向区长热线 青光工商管理所 环保局 卫生监督管理所都反映了,得到答复是“没发证(照)”。数月来,饭馆天天营业,天天排放没经检测的油烟污气,制造噪音。无证无照经营,天天扰民,该由谁来管,我们整日不能开窗通风,承受油烟污气与噪音的侵害,谁来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这处底商和我们居民楼连着,水平上没有间距,饭馆把油烟有害气体集中排放在我们的窗前窗下,许多产生噪音的机器设施安在我们窗前窗下,我们的宜居权益 健康权益受到威胁。国家有法规,国家级环境保护法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4.2.3条明确规定“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依法规,我们居民楼就是环境敏感目标,底商位置与我居民楼边界水平上是零间距,这里是不能设产生油烟餐饮业。请政府实地勘察。
我们请求政府及主管部门以民为本,体恤民生,保护我们百姓的宜居和健康权益,依法处理,尽快地终止对我们的侵害与威胁。谢谢!
瞰景园一号楼 44户居民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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