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位于河东区鑫荣新苑的住户,在房屋交付时已交了第一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后,一直未入住,在第二年的供暖期间查看暖气时,发现暖气不热,询问物业说由于住户不入住,管道未开通。今年入住去交暖气费时,供暖公司让我交两年的暖气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哪个部门协调?
请提供具体部门和电话。
谢谢!
尊敬的郭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我们将立即相关情况告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9月2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调查处理。区建委已派人员调查,协调处理此问题。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