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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区领导,关于我家旁边有个工厂进行喷漆作业污染居民区空气的事情我已经在北方网上已经向您求助过三次了,8月26日我得到东丽区环保支队的相关人员电话,说是向上级递交了处罚申请,不日就对该工厂下发处罚通知,9月10日北方网回访员给我来电问询情况后于9月13日再次来电告知我通过向环保局了解情况,得知已经对该工厂进行了处罚。不过这两天我家周边油漆味依旧,我家的后门也就是离该工厂最近的地方,依旧可以在那里问道由该工厂飘出来的油漆味。而且近日来,自我联系多方求助无果后,该工厂大院内的另一件厂房里以前本来封闭作业的车床车间,现在敞开了窗户,打开了门,时常自里面传来了浓重的塑料焦糊的味道。
我不知道他们这是公然的挑衅,还是对法律的藐视,又或者是谁站在身后而有恃无恐。
另外该喷漆厂,也就是环保局了解到的橱柜厂拥有执照一事,不但我质疑就连环保局都质疑,在我前几次找到环保局时,该工厂并没有执照,后来工商局来了他们就办理了执照,而且仅用了四天。
我曾经向工商局询问他们没有环保资质怎么能办理执照,对方回答为环保资质是执照的后置条件,他们需要具备了环保资质才能生产相关的具有污染性质的产品。而如今他们污染和工商局没有关系。
环保局则认为,工厂应该具备环保资质后才能办理执照,而且用到了胡作为,乱作为等词。
后来我查过一切案例,里面都提到由于自己的工厂有污染情况,不具备环保资质所以不能办理执照。而如今我听到的是另外一个版本的事情。那么如果该工厂不具备环保资质但却有了执照,而环保局只能处罚不能取缔,而工商局又理直气壮的说:“实话告诉你,这执照就是我办的感觉有问题你可以去向上级反映。”
面对这种事情,难道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忍受吗。我不相信,请区领导给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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