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2009年7月份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毕业的时候委托天津外经人才管理户口,(具体人才怎么落户的,我也不知道),我们在津尚花园已买房,并也装修也住了进去。我们去派出所问来的要的是:派遣证和报到证,房产证,居委会证明,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合同。我当时毕业的时候,人才弄的合同,我工作单位是自己找的。我也曾打电话咨询过西青的户政局,他说需要所在的单位的合同和工作证明,期间未必提到派遣证之类的。像我们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是户口根本就落不下来?还是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审批?我也有同事也是我这种情况,她们恰好相反在西青中北镇买的房子,同属西青户政科管理,户口半小时就审批下来落户了。我想问下,难道天津同一个区域政策还不一样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津尚花园买房的时候,就是根据天津的首套才买房政策。难道买房花钱的时候就承认我们是天津的集体户口,等我们落户的时候,我们这个户口就不是合法的天津的集体户口了吗?我相信我们津尚花园好多业主都会遇到类似的情况。这到底是要我们怎么办?我在西青区也咨询过这个问题,张家窝派出所也给我打过电话,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只是这个问题又回到了原点?难道我们不应该在津尚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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