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嘉花园怡水苑的居民,今年小区进行了改造,引进的物业.但有一事我不明白,在办理车位时有个协议,上面说占地费用于补充物业费的不足.据我所知,占地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现在只是进行准物业管理,每户收费10-20元,一个月也就1W元左右,但车辆占地费一收一年,总费用大约在50W左右,平均每月近4W元,如果这些费用都归物业,那我们就可以聘用一个真正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而不是上面强行指派一个公司来个准物业管理了.(现在准物业管理与之前我们每户交10元自治几乎没什么区别).希望区领导在百忙之中能过问一下此事,把好事做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西于庄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经调查了解,该物业公司在市区物业管理办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具有正式营业执照。该小区车位费是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对停放机动车辆的小区,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利用小区内共用场地和道路划定机动车辆停车位。机动车辆停放人应当向管理服务单位缴纳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全部用于管理服务费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