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您好!
我的情况是:目前已经怀二胎3个多月,上个月刚刚向街道提交了二胎的相关材料,但准生证还在等待中,故无法启动和使用生育险,目前所有的二胎检查费用只能自己先垫付。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我垫付产前所有的二胎检查费用,请问最后找哪个部门进行报销?是否有此部门的联系电话?
2. 报销时,二胎检查费用的单据、发票、挂号条需要盖社区医院的哪些章?
3. 报销是否有时效?即生育后多久可以提交相关手续进行报销,不会导致过期?
4. 报销时,除了二胎检查费用的单据、发票、挂号条外,还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感谢,盼早回复。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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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