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劝业场派出所开母子证明时,发现母亲户口与儿子出生证明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母亲户口写的是户主四女,而儿子出生证明写的是户主三女之子。(90年出生的)。现因此问题影响母亲取公积金(给儿子买房)。派出所民警不给出具证明。为开证明已跑数次派出所了,请问我下步什么到什么部门给解决呀。非常着急。请有关部门给指明路。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