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但对部分发病人群比较大,需要长期治疗,既可住院又可门诊治疗,年累计治疗费用较多的病种,规定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怎么办
门特病种
1、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2、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3、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
4、偏瘫;血友病;
5、精神病,专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碍、意向控制障碍;
6、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参保人员的医保证和医保卡。
报销标准
门诊起付线1300元,起付线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报销80%;15万元以上至3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报销80%。
糖尿病门特刷卡限额: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药品费用超过一万元的,不再实行联网报销,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然后年终一次性申报报销。
办理流程
1、登记:参保人在门特指定医院办理登机手续;
2、认定:医师对参保人情况进行诊断,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3、选定医院:参保人选择医院作为门特病治疗医院,享受联网结算;
4、备案:登记成功后,将《审批表》送至医保备案;
5、就医:参保人到定点医院就诊。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机构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15家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
天津市区、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