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北京到天津杨村出口,用7座的小客车带了一些东西被“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拦下,执法人员声称罚款5000元,并且强制把车停在他们指定的地点,然后到“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行解决,之后又改口要3000元,请问客车载货的罚款标准是多少?是不是按照拉货多少来定??把车开到指定位置后我去交罚款,3个小时后回来又交了60块钱的停车费(并且没有发票)
1.请问客车不让带东西有罚款标准吗?
2.当时可以解决为何不解决问题?提车交停车费,为何没发票。是不是乱收费?
3.执法人员是正规的国家执法人吗?为何随口讲价。发款如此高?
希望有关领导给于明确的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9月10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的疑问,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