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天一”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刘天一"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房管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宝坻区自1996年起组织大规模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共制发《房屋所有权证》及《农村土地使用证》约17万本,2007年,宝坻区停止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审核发证工作。
2008年,区政府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和管理权限,并根据城乡建设发展需要,规定宝坻新城、京津新城和各镇政府所在地规划控制区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反映人的农房坐落在牛道口镇牛道口村,是镇政府所在地,应于2008年起停止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2012年,市国土房管局在武清、蓟县等区县开展农房发证试点工作,经了解,这项工作始终未开展起来,待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相关政策,区房管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及时为农民办理农房产权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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