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我曾已自己为主贷人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期间用我前妻的公积金偿还过部分贷款。
我前妻名下现在没有任何房产,我想咨询,如果我前妻现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属于首套房吗?公积金利率执行怎样的标准?
谢谢!
尊敬的网友:
职工您好!根据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借款人离婚的,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如离婚后房屋归对方所有,借款人需提供离婚证、注明房屋归属的法院判决或注明房屋归属且有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书,该笔贷款可以不视为借款人的住房贷款” ,相应的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具体您也可以咨询我市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祝您工作愉快!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