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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武女士 提问时间: 2013-08-28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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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津武清博雅轩二期将被查封的房子卖给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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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天津武清博雅轩二期所售房源为法院查封,现在业主交了房款却没有合同,商议退款可是开发商声称没有钱,据统计被卖房源中签订合同的有127户,还有几十户收了房款却只给了收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收据能否有法律效益?开发商坚持没钱或者他真的已经没钱了我们又应该怎么做呢?一般情况下这种案件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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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李明 回复时间:2013-09-24 17:09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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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武女士:
收据具有法律效力。涉及房屋纠纷的案件一般读很复杂,您的案件事实部分不是很清楚,建议详细补充。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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