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了解情况如下:
员工条件
户籍在外省市,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含)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滨海新区企业一线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天津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有资格参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得参评。
企业条件
在滨海新区注册、营业纳税,2012年度纳税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用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商业服务型企业应占一定比例。模范遵守国家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注重人文关怀,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企业。
目前办理权限在市公安局户政处(简称“六处”),尚未下放到全市各公安分局户政科,需到市公安局办理该项业务。
建议您找所在企业询问,您本人或您所在企业是否符合落户条件,确实符合条件,企业是否将相关落户材料报到了所属公安分分局,如果报了,可以让企业出面询问公安机关。此外,评上了“优秀”但不符合在津落户条件也是不能批准落户的。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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