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8-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馨宇家园小区日常物业管理由天津新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因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等原因,该小区物业企业拟退出项目管理,现仅保留垃圾清运服务,您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新区规国局已约谈该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小区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关于路面破损、垃圾遍地、堆放物品的问题,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堆放物品、丢弃废弃物。有违反行为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者环境卫生服务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经与北塘街道办事处联系,了解到北塘馨宇家园小区现由天津新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街道还没接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塘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及时主动的联系到物业公司石金伟经理。石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尽快将垃圾、堆物进行清理;至于修复道路、恢复绿化问题,物业公司将向北塘管委会提交请示报告,与北塘管委会协商解决。
关于养鸡的问题,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执法队员通过几日的调查,对养鸡户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责令限期改正。相对人已将所养的几只鸡自行处理。
关于室内制作熏制品问题,其相对人经营早点生意。熏制品每天是在屋内进行加工后再到其他地方销售。对于在屋内进行熏制品的情况,执法人员已上门对其进行了教育,相对表示认同。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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