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近期在天津开发区买房(首套房),他本人是外地人,当前户口属于开发区公司的集体户口,如果买房的话就可以在拿到房产证时直接在天津落个人户口。现在的问题是:
1.我是大专学历,户口在宁夏老家,想以后迁移到我老公的户下?可以吗?如果可以,几年后才能办理?
2.现在计划签购房合同,我给房产顾问提到这个问题,他建议我的户口属于后期投靠的话,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只体现我老公的姓名,对后期我自己户口的投靠办理上有好处,您看房产顾问说的有道理吗?
3.如果没有道理的话,那在购房合同上写上我们夫妻共同的名字,这样对我后期的户口投靠有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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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