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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雷   提问时间: 2013-08-19 17:10
 标题:买房纠纷
内容:

    刘律师:

    你好!

    我与上月初在一中介签了一份购房合同。签合同之前,中介答应在打购房协议之前购买产权,

    且让我交购买产权费用(没有签补充协议,只有收条)。由于该房是企业产(合同中有注明),

    在购买的过程中得知产权不能购卖。中介建议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原因,三方和解。

    但是卖主以耽误卖房,三方没有签解除合同,所以迟迟没有给我押金。现在我如何维权拿回我的押金。

    希望你在百忙之中能够尽快给我回复。

回复部门:柴冬林   回复时间:2013-08-20 14:5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雷网民:

  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与中介是否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您说的那个收条的内容是什么?建议您进一步与我们沟通,再为您做详细解答。电话:13821836056,27219795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柴冬林律师

2013年8月20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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