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
你好!
我与上月初在一中介签了一份购房合同。签合同之前,中介答应在打购房协议之前购买产权,
且让我交购买产权费用(没有签补充协议,只有收条)。由于该房是企业产(合同中有注明),
在购买的过程中得知产权不能购卖。中介建议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原因,三方和解。
但是卖主以耽误卖房,三方没有签解除合同,所以迟迟没有给我押金。现在我如何维权拿回我的押金。
希望你在百忙之中能够尽快给我回复。
尊敬的李雷网民:
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与中介是否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您说的那个收条的内容是什么?建议您进一步与我们沟通,再为您做详细解答。电话:13821836056,27219795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柴冬林律师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