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06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天津的,当时单位给办的集体户。后来我在2009年在大港区买的房子,房子属于二手房。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关注户口这一块,后来结婚后,有了孩子,想把家里的户口都落在房子上,才发现原来的房主还占用着房子的户口,几经沟通,那人就是不肯迁出去。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以购房合同为依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