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丽天津”建设中,社区是一个个“美丽节点”。本市颁布的《建设美丽社区实施方案》将“美丽社区”建设具体化、标准化,体现了政府的务实和严格管理,这是实现目标的切实保障。
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美丽社区创建标准的首条便是“居民自治规范化”,还有“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事实上都是衡量公众生活及参与水平的指标,与“管理手段现代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共同构成“美丽社区”的全景图。也就是说,一个社区能否成为“美丽社区”,不仅是物化指标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不仅是管理者将社区的事“管起来、理顺了”,更要体现居民群众是社区建设的主人,让他们在参与中提高生活品味、实现其精神诉求,与管理者共同把“美丽社区”建设当作自己的事来做并从中享受社区建设的成果。
对社区管理者而言,充分认识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充分激发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努力与居民群众“拧成一股绳”,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关系到“美丽社区”创建的实际效果。
“美丽社区”的衡量指标是实打实的,每个社区努力目标不仅是测评时得多少分,更在于在群众心里得多少分。因为从根本上说,“美丽社区”建设是“谋民生之利”、为民造福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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