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怀仁里7号楼居民,1996年由市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职工合作建房购买了一套两居室全产权房屋,因该楼盘开发商(大成房地产公司)拖欠南开区建委配套费房屋产权证未能办理。隨着巿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机构改革撤销和大成房地产商营业执照被注销,我所购房产权证办理问题更加无望。我相信我国是法制国家,我党更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会因任何原因损害百姓利益的。恳请贵局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为解决遗留问题烦心费力,我将感激不尽!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怀仁里7号楼3、4门房屋由天津市政府集体经济办公室从天津市大成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购买,后购房人从该办公室以集资建房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在办理该项目补办登记的过程中,天津市大成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书面递交材料向我局产权科对该部分房屋办理产权证提出异议。现我局产权科根据《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暂停办理怀仁里7号楼3、4门属于该情况房屋的产权登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