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由于家庭实际需求,准备申请公租房,想咨询下,现在是否可以到所辖区域房管局(我所在户口区域为和平)办理预申请表格,如果现在申请还能否赶上今年第二批(14年底入住)或第三批(15年底入住)的公租房正式申请以及后续流程。望解答
谢谢!!
何北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