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家有一处只有50平米老宅和很大的院子。
老的建房证明上写着约180平米。
问题1:老宅的建房证明,政府承认其合法性么?算是合法建房证么?
问题2:如果在院子里盖个100平米的新房,是否合法?
问题3:如果合法,那我这两所房子都在所属的180平米以内,是否都按正房处
理?如果不按,请说明理由。
问题4:如果宅基地颁证,那么我的房产证上改写多少平米呢呢?
恳请政府逐一耐心解答。
王曼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