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房管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区房管局物业办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了解核实。
关于小区路面损坏问题。已要求物业企业按维修资金使用要求,对小区路面进行维修。
关于绿化问题。物业进驻时,由镇政府出资对小区绿化进行了补种,现个别业主在绿地种菜。现已要求物业企业对损坏绿地行为进行制止,不听劝告的,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执法部门。
关于小区路灯问题。项目负责人表示,小区建成后,开发商没有将路灯移交路灯管理所,小区路灯不亮的,现由物业对路灯进行检修,产生的费用包括照明的电费暂由物业企业垫付。
房管局物业办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日常巡查和共用秩序的管理。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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