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硕士研究生,招考前具有两年工作经验,2012年被市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招考职位为:科员)。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是应该定职科员,还是副主任科员。如果按照招考岗位定职,是否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相违背。
注:本机关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制之内。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般情况下,您报考的公务员职位是什么,就定那一级的工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规定“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所以,您的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请咨询您所在单位(或上级)的人事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
【民生词典】转正定级